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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七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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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七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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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RMB0
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规定,有"*"的拍品恕不办理出境手续。
图录号 LOT 683
名称 草书七言诗
来源 岷王
款识 济江枫落鹰归时,□挂湘舟景满篱。得意扬州□夸鹤,春风燕语再相头。岷王伟露书赐张羽可还东吴。
尺寸CM 150×52cm
估价 200000~250000
备注说明 立轴 水墨绢本 钤印:岷王之章 说明:朱楩,是明太祖朱元璋与周妃所生的庶十八子,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始封为岷王,原建国于岷州(今甘肃岷县)。洪武二十八年(1399年)朝廷实行削藩政策,岷王朱禋因被西平侯沐晟告发不法,被废为庶人,远徙福建漳州。朱棣称帝后,他恢复爵位,回到云南,但此后又在永乐六年(1408年)被削除护卫、官属。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年)四月,令朱楩自云南北迁至湖南武冈。1450年朱楩去世,谥为庄,史称岷庄王。 直接称为岷王者,为第九世珉王朱企鉁和第十世岷王朱禋洪,本书法究竟为其中何人所书尚待考。 朱企鉁,明太祖朱元璋十世孙,岷庄王朱楩九世孙,僖靖世子朱干跬嫡一子,万历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封为世孙,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卒。 朱禋洪,明太祖朱元璋十一世孙,岷庄王朱楩十世孙,岷王朱企鉁嫡一子,第八任岷王,万历年间封为世曾孙,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袭封,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