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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七年五月十九日封州同王中辉父儒林郎母继母汪氏为安人敕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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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七年五月十九日封州同王中辉父儒林郎母继母汪氏为安人敕命

结拍时间:
成交价 RMB126500
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规定,有"*"的拍品恕不办理出境手续。
图录号 LOT 312
名称 乾隆十七年五月十九日封州同王中辉父儒林郎母继母汪氏为安人敕命
尺寸CM 31 × 268 cm.
估价 20000~30000
成交价(¥) 126500
备注说明 形式:长卷,1册页 质地:绫 说明:满文在左,汉文在右;绫织颜色:单一白色;引首:白色绫、黄色绫,拖尾:黄色绫、红色绫;诰命全部缮写,文字颜色:单一黑色;钤印:制诰之宝、制诰之宝;包首系双彩吉祥图锦。本件引首下缘纸张微裂,整体保存状况极为良好。 本件诰命为乾隆十七(1752)年五月十九日封州同王中辉父王梦鹏儒林郎、母郑氏及继母汪氏为安人敕命;查上述诸人文献均失载。 诰命记载: 奉天诰命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资父事君,臣子笃匪躬之谊,作忠以孝国家,弘锡类之恩。尔王梦鹏乃候选州同王中辉之父,善积于身,祥开厥后,教子着义方之训,传家裕堂构之遗。兹以尔子遵例急公,封尔为儒林郎,钖之勅命。于戏!殊荣必逮于所亲,宠命用光,夫有子尚宏佑启,益励忱恂。 制曰:奉职在公,嘉教劳之,有自推恩,将母宜钖,典之攸隆。尔候选州同王中光之母郑氏,壶范宜家,夙协承筐之媺。尔母仪诒谷载昭画荻之芳。兹以尔子遵例急公,赠为安人。于戏!彰淑德于不瑕,式荣象服,膺宠命之有赫,永贲泉垆。 制曰:劬劳同于己出,母氏鞠育之恩,褒恤并于所生,朝廷旌扬之典。尔候选州同王中辉之继母汪氏,夙娴壶范,克嗣徽音,相夫则敬以宜家,教子而勤能奉职。兹以尔子尊例急公,赠尔为安人。于戏!淑德借丝纶增焕,芳模与翟茀齐辉,宠源载加,泉原永慰。 制曰:劬劳同于己出,母氏鞠育之恩,褒恤并于所生,朝廷旌扬之典。尔候选州同王中辉之继母曹氏,夙娴壶范,克嗣徽音,相夫则敬以宜家,教子而勤能奉职。兹以尔子尊例急公,赠尔为安人。于戏!淑德借丝纶增焕,芳模与翟茀齐辉,益饬母仪,用箴臣谊。 乾隆十七年五月十九日。